民法典中再婚又離婚財產如何處置
來源:北京房產繼承律師 網址:http://www.kristoffer-gori.com/ 時間:2021-07-08 11:07:52
在我國,由于時代的進步和思想的改變,離婚了又再婚,再婚了又離婚的情況也不是什么新鮮事了,但是不管離幾次婚,在離婚的時候,都是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,那么民法典中再婚又離婚財產如何處置呢?下面為您詳細解答這個問題,希望能夠實質意義上的幫助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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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民法典中再婚又離婚財產如何處置
我國法律規定,不管是幾婚,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都是由夫妻協商處理,協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,按照照顧子女、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八十七條?【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】離婚時,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;協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,按照照顧子女、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。
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,應當依法予以保護。
二、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規定有哪些
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法定劃分如下: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六十二條?【夫妻共同財產】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,為夫妻的共同財產,歸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資、獎金、勞務報酬;
(二)生產、經營、投資的收益;
(三)知識產權的收益;
(四)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。
夫妻對共同財產,有平等的處理權。
第一千零六十三條?【夫妻個人財產】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:
(一)一方的婚前財產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;
(三)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;
(四)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。
通過以上文章的閱讀,我們已經清楚,再婚又離婚財產同樣是由夫妻雙方協商處理的,協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,按照照顧子女、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。以上是整理相關的法律知識,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,歡迎您隨時咨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