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囑繼承的財產丟失怎么辦
來源:北京房產繼承律師 網址:http://www.kristoffer-gori.com/ 時間:2021-11-23 14:11:32
如果繼承的遺產丟失的情況,如果找不到的,在找到了之后依舊有對此遺產具有繼承權,可以取得相應的所有權
但是無權要求更改遺囑,無權請求重新分配剩下的遺產。
在被繼承人死亡后,除非因內容違法、欠缺法定形式等原因認定遺囑無效或者視為撤銷遺囑外,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從其死亡時起就具有了法律效力。任何人(含繼承人)不得變更。
相關法律
《民法典》
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【法定繼承、遺囑繼承、遺贈和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】繼承開始后,按照法定繼承辦理;有遺囑的,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;有遺贈扶養協議的,按照協議辦理。
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【繼承權的喪失和恢復】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喪失繼承權:
(一)故意殺害被繼承人;
(二)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;
(三)遺棄被繼承人,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;
(四)偽造、篡改、隱匿或者銷毀遺囑,情節嚴重;
(五)以欺詐、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、變更或者撤回遺囑,情節嚴重。
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,確有悔改表現,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,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。
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,喪失受遺贈權。